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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协同与市场激励:我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的优化策略研究

2023-08-23 09:20:15    来源:    阅读:-

现阶段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总体发展向好,通过赋予企业碳排放权,在减少环境污染的外部性、实现碳减排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现阶段碳交易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步显现出一些问题如碳配额制度有待完善、碳交易参与主体不足等。本文通过政策协同和市场激励的角度,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优化路径,包括细化碳配额制度、拓展碳交易主体、创新碳金融市场和强化碳交易管理。

一、背景与现状

碳排放权交易是为改善过量碳排放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基于科斯产权理论设计的一种控制碳排放环境外部性的手段。通过赋予碳排放权、碳排放量价格,并且以市场机制进行交易,将达到对碳排放量的有效控制,实现碳减排,避免过量碳排放造成气候恶化。目前,全球有三十多个国家或地区都已经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也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2011年,我国首次提出利用排放权交易管理二氧化碳排放的提议,经过反复删改修订于2021年3月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碳交易试点也是从2013年于深圳起步,逐步到拓展上海、北京等多个城市。现阶段,我国碳交易试点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碳资源的优化配置,构建了碳交易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1]。试点企业碳排放得到控制,关联产业得到培育和发展。然而,尽管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总体上积极向好,但在逐步推进碳交易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二、问题

(一)碳配额制度有待完善

碳配额制度是通过为企业分配一定的碳排放权,以此来控制总体碳排放量的方法。现阶段,中国碳交易试点与欧盟的管制运行模式不同,中国的碳交易没有绝对排放总量上限,各试点排放量可灵自主调整。然而,这种通过减少费用试图激励市场主体的方式并没有发挥其预期作用[2]。同时,对不同产业和规模的企业对应的碳排放配额也没有明确规定标准,又一定程度导致了配额制度混乱。并且配额的调整机制也不够灵活,不能及时应对市场变化。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碳排放权的分配不公,阻碍了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二)碳交易参与主体不足

首先,从企业角度看,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主要由能源、工业等高排放行业的企业组成,而其他行业的企业参与度相对较低。与其他开展碳交易市场的国家相比,我国重点管控的行业范围较小,例如欧盟已将航空业纳入管控,世界航空业协会也对国际航班的碳排放征求碳税。从全球来看,交通行业碳排放量总量占比不高,但增速快,特别是航空、航运领域。因此,建议拓宽碳排放管控主体,将航空、航运等交通业企业和公共服务等非工业企业也纳入碳排放管控范围,对产生间接碳排放的企业也积极控制。此外,从投资者角度看,我国投资者对碳交易的认识和参与度也相对较低,这可能是因为碳交易市场的规则复杂,投资风险较高等原因。

(三)碳市场价格调节机制发挥不充分

碳市场价格调节机制是通过市场供需关系来调整碳排放权的价格,从而影响企业的碳排放行为。然而,目前我国的碳交易市场的价格调节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主要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碳交易市场中竞争不充分,碳市场配额发放及具体总量控制受行政机构影响较大,

市场供需关系可能被人为干扰,并且碳交易市场的进出门槛较高,进一步影响了价格调节机制的形成;二是市场信息可能不够透明,政府机构及排放企业获得的排放信息若不充分,配额总量设定偏离市场实际需求,进而引发价格机制失灵现象。导致企业和投资者无法准确判断价格走势。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碳市场价格调节机制无法有效地影响企业的碳排放行为。

三、优化策略

针对上述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本文重点考虑政策协同与市场激励视角,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优化路径。

(一)逐步细化完善碳配额制度

完善碳配额制度的方法包括更精确地量化和分配碳排放权,及时调整配额制度以应对市场变化。为提高碳交易对碳排放的控制,应进一步细化碳排放配额。由于我国历史碳排放数据的不完整,前期应先推行过渡性碳配额机制,可采用历史排放法为主、基准线法为辅的计量方法,以此认定初期企业碳排放额。后期在碳排放交易逐步稳定后,配额制定可以不局限于企业的历史碳排放记录,可以将未来减排目标、市场供需关系都考虑进碳排放配额分配中来。通过细化碳排放配额,更大程度地发挥排放权交易对碳排放的管控能力,减少外部性。

(二)扩大碳交易涵盖行业范围

当前,碳交易主要重点针对高排放企业,包括发电、钢铁、水泥等,大多为重工业。扩大碳交易涵盖行业范围可以将更多的行业纳入碳排放控制体系,比如农业、航运业、服务业、等不同特征的企业。参考各位学者的建议在拓宽行业范围时循序渐进逐步拓展为宜,利用过渡的方式更利于各行业企业交易。具体可行做法是在第一步逐步将所有重点排控企业纳入行业覆盖,包括航运业等碳排放量增速较快的企业;第二步逐步纳入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最后逐步过渡至全行业覆盖[3]

(三)推进碳交易金融市场创新

除了上述要拓展企业参与范围外,也要积极号召更多投资者参与碳交易,增加市场活跃度。其中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对碳交易市场进行创新,满足投资者的多元需求即是一个较好的优化路径。金融市场创新可以为碳交易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工具,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碳排放控制的挑战。例如,可以发行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如碳信用证、碳债券等,这样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碳交易,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选择。并且还有学者提出了利用区块链赋能碳交易的方法。具体来说,可以通过“确权—交易—维权—处罚”的方法,建立全流程碳交易管理与保护机制[4]

(四)强化碳交易市场监管力度

强化监管力度可以确保碳交易市场的公平、透明和有效运行。监管措施包括对碳排放和交易数据的监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对市场参与者的培训和指导等。这样可以防止市场操纵和欺诈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也可以推动企业更好地履行减排责任。具体路径上可效仿证券交易所,组建全国及区域性碳核查行业协会,并且细化碳核查机构的行业标准,科学规范核查流程。

综上,通过上述方法政府出台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和投资者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规范碳交易市场。从企业角度实现了碳交易对碳排放的管控,减少外部性;同时投资者的积极参与也增加市场活力,实现了碳交易对碳价的调节作用。以此从政策协同和市场激励两方面入手,达成碳交易的两大主要功能,使得碳交易在实现控制碳排放这一主要目的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为一种新型可交易产品。

参考文献

[1]胡珺,方祺,龙文滨.碳排放规制、企业减排激励与全要素生产率——基于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自然实验[J].经济研究,2023,58(04):77-94.

[2]胡勇,楚广义,郑勇.中国碳交易市场制度困境与完善——从区域试点到全国市场的制度变迁[J].石家庄学院学报,2022,24(04):34-41.

[3]陈诗一,黄明,宾晖.“双碳”目标下全国碳交易市场持续发展的制度优化[J].财经智库,2021,6(04):88-101+142-143.

[4]蒋牧云,张荣旺. 碳资产交易困境新解 区块链赋能碳金融[N]. 中国经营报,2022-06-27(B04).

(作者:中央民族大学 姜琪悦、郭婧、白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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